問:員工如果發現自己的電腦和行為受到公司監控,是否可以要求維權?
答:如果用人單位對于員工的私人電腦進行監控或者在公司隱秘場所安裝攝像頭(比如廁所、更衣室)屬于侵犯員工個人隱私的行為。員工可就用人單位的侵權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侵權責任法》第二條規定:“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第三條規定:“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因此,員工可就用人單位的侵權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